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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称世纪佳缘“藏污纳垢”维权现状悲哀
来源:光明网发布时间:2012年06月28日作者:

     近日,“婚恋网站第一案”代理律师周密接受记者采访,周密是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刘擎的代理律师。他表示,就目前来看,在遇到诈骗行为时,只要网站及时补救(拉黑、封号等),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,婚恋网站用户面临“令人悲哀”的维权窘境。

 

网站是否承担连带责任?


  去年12月,世纪佳缘案终审判决结束,法院否认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“婚介服务合同关系”,驳回了原告刘女士的起诉。周密表示,世纪佳缘在案件中胜诉,是因为其钻了两个方面的空子:首先,世纪佳缘钻了行业标准的空子。世纪佳缘本身是婚恋网站行业标准的起草方之一,而标准中明确规定要杜绝虚假信息,承诺没有上升为法律,“世纪佳缘自己没有遵守”。另一方面,世纪佳缘钻了法律的空子,即现有法律尚未明确网站的侵权连带责任。

  周密强调,最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法律,而在于世纪佳缘“自身食言、不讲诚信”,因为作为一个行业内的大型企业、一个鼓吹“严肃婚恋”的网站,对于自己制定的行业标准,应该“说到做到,不能食言”。

  在今年“两会”中,周密通过相关渠道就“婚恋网站实名制”的问题提交了一份立法建议,令人遗憾的是,建议目前没有得到很好的反馈。他认为,推动婚恋网站实名制需要全社会的努力,现在只有一个“小小的水波”,虽然案件已经结案,但绝不意味着世纪佳缘的问题“到此为止”。

  在此前的采访中,周密曾介绍说,目前,我国最高层级的互联网立法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,此外,就是一些条例、规章,立法层级较低。互联网服务的立法存在空白,无法明确解决互联网服务中出现的问题,尤其是涉及道德的问题等。

  周密提到,新的著作权法修改条款中,增加了网络经营者的连带责任。即发生侵权行为后,网络经营者要与侵权者承担连带责任。“这是首次提到‘网络经营者连带责任’的概念,在法律上是一个进步。如果当初有这个约束,(世纪佳缘)案件的结果或许就会不同”,周密说,“从这个角度讲,当时世纪佳缘的案子,法律适用有点僵化。”当然,这个所谓的“网络经营者连带责任”只限于著作权领域,在判决中是否能够扩展到其他领域,尚不得而知。

 

赴美起诉世纪佳缘是否可行?


  关于受害者刘擎计划赴美起诉世纪佳缘的事情,周密律师表示担忧。他认为,首先诉讼对象搞不清楚,侵权行为在国内,赴美起诉有一定困难。

  周密认为,由于世纪佳缘的业务范围大,涉及面广,加之其无法对注册用户进行有效核实,所以欺诈现象还会继续发生。他透露,青岛、河南等各地都发生过因世纪佳缘交友产生的恶性案件,甚至包括刑事案件。

  “世纪佳缘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,但不是毒药。”从现有法律上讲,无论发生多么严重的后果,世纪佳缘只要及时“拉黑”就可以免责。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世纪佳缘永远得不到法律制裁。周密律师表示,法律需要完善、法官也需要逐渐接受“网站承担侵权连带责任”的概念,但就现状来看,再次起诉世纪佳缘的时机不到。

 

面对欺诈公众如何有效维权?


  周律师建议,遇到欺诈行为与网站沟通时,要详细记录投诉的时间和反馈的情况,如果网站怠于履行某项责任或补救措施不及时,都要承担责任。就目前的情况来看,无论由于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有多严重,网站都不会承担责任。

  针对某网站推出的“实名交友”,周密认为,实名制在法律上会麻烦一点,但不会出问题,“只要做的好,会成为网站的招牌”,他认为,实名制会有效减少诈骗、一夜情、婚托、吧托等现象。网站只要线上核实即可,线下衍生的问题与网站无关。另外,关于一些婚恋网站通过系统向会员自动发信的问题,周律师表示“难以举证”。

  采访末了,周密律师以“悲哀”形容现在的婚恋网站维权现状,但他同时表示,随着法律的完善、法制的实践,以及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,此类案件会得到更公正的判决。